3月27日至28日,本所合伙人塔娜、律师罗安琪作为本所代表参加了在广州召开的国际律师协会(Lawyers Associated Worldwide)2015年亚太区域会议。来自澳大利亚、泰国、印度等国家的亚太区成员所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上,中国承办所重点对中国近两年公司法、外商投资目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化进行了介绍。在中国政府鼓励外商投资、鼓励境内资本走向境外的大环境下,此类法律和政策变化、中国自贸区情况以及中国企业内部法务对外聘律师的要求等话题引起了律师代表们极大的兴趣,引发了热烈讨论。
参加本次会议,为本所在新的投资环境下进一步加强区域协作,更加有效地为客户进行境、内外投资服务,以及进一步加强事务所优化管理等方面都提供了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