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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以定向承销方式发行政府债券259.7亿元

发布时间:2016-05-03 浏览次数:3073 返回列表

 

   2016年4月29日上午,经自治区政府授权,自治区财政厅通过财政部国债发行招投标系统的承销子系统,面向2016年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债券定向发行承销团成员,以定向承销方式成功发行了政府债券259.7亿元,主要用于偿还各级地方政府到期的银行类债务。本批债券中,一般债券179.5亿元,其中,3年期债券21.5亿元、5年期债券53.4亿元、7年期债券53.4亿元、10年期债券51.2亿元,中标利率分别为2.96%、3.19%、3.48%、3.38%;专项债券80.2亿元,其中,5年期债券40.1亿元、10年期债券40.1亿元,中标利率分别为3.19%、3.38%。 截至本次发行完毕,2016年已发行置换债券889.7亿元,完成全年置换债券规模上限的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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